域名仲裁中的Google

呃,这篇文章的副标题是《为什么Google不用代购的方式获取googleplay.com域名?》

2012年3月7日,Google宣布Android Market更名为Google Play Store,并启动了将Android Market、Google Music、Google Books等服务合并为Google Play的方案。四天后,Google向ICANN提起了GooglePlay.com域名的仲裁请求。众所周知,在互联网领域,域名就相当于商标,甚至比商标的作用更大。而此次的域名仲裁,总会让人与先前的iPad商标争议事件产生联系。

在iPad商标争议事件中,苹果公司通过中介代理购买了全球主要国家的iPad商标,之所以用代理,是为了隐藏身份,防止敲诈。可唯独在购买中国大陆的商标时出了漏子,导致被唯冠一口咬住,纠缠不断。反观Google,竟然是先进行更名,再去公开的获得域名。这种做法与苹果公司的偷偷摸摸形成了反差,颇会让人想到Google的“不作恶”风格。本来针对这一反差还扔了个问题到知乎上想引起争议(见此),结果发现关注这事的人很少。唉,自讨没趣,还是我自己给圆了吧。

Google为什么敢这么信心满满的“先斩后奏”?为什么不学苹果公司也来个“代购”呢?如果仲裁失败岂不是损失惨重?

Google还真不怕。

作为一家业务繁多的老牌国际性互联网公司,Google一直依靠着ICANN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在全球不遗余力的获取域名。以下是部分通过仲裁获得的国际域名:

  • GooglePatenets.com
  • GoogleGhana.com
  • KiloGoogle.com
  • KiloGoogle.net
  • TakeAGoogle.com
  • GoogleWebMarketing.com
  • GoogleMenu.com
  • GoogleCheckout.com
  • GooglePorno.com
  • SexoGoogle.com
  • GooglePlusOne.com
  • GoogleBaidu.com
  • Google-iPad.com(这个好玩,是iPad商标事件发生后Google仲裁得来的)
  • Googl.com
  • Googlr.com

你看,只要域名里带有Google字样的,甚至是接近的(最后两个),Google都能仲裁成功。而事实上,Google在国际仲裁域名这事上,只失败过两次:一个是Froogles.com,一个是Groovle.com,失败的原因都是仲裁专家认为域名和Google商标缺乏相似性。所以,对于GooglePlay.com这个带着Google商标的域名,Google公司基本是势在必得。

Groovle网站截图

Froogles网站截图
(当年的Groovle和Froogles)

我们再来从微观角度分析这一次的仲裁会是什么情况。

ICANN的域名仲裁需要具备三个要素才能仲裁成功:

  1. 域名持有人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且
  2. 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并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且
  3. 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

结合本次情况分析一下:

  1. 符合。域名里带有Google的商标字样
  2. 符合。此域名当前持有人在日本,且Google公司已在域名创建前于日本注册了“Google”商标,因此域名的合法利益是属于Google的,而不是域名持有人
  3. 符合。域名目前处于Parking状态,其目的无非是出售和赚广告费,这在《仲裁规则》中属于恶意使用

无论是从当前局势看,还是从历史经验看,Google都是必胜的。所以Google大可以先宣布改名,再去不紧不慢的仲裁域名。并且,域名仲裁的花费实在很低,只要1000美元(1人专家)或2500美元(3人专家组),所以更加不能开“购买”的先河,一旦开了以后怎么办;最后,就算真的是煮熟的鸭子飞了,Google也还有play.google.com这个二级域名可以用,别忘了Google目前最重要的战略级产品Google+都还用着二级域名呢。

返回头再对比iPad商标争议事件。域名有仲裁规则,但商标的情况就复杂很多,各国法律都有差异。这两件事所面对的形势不相同,造成了处理方法的不同,所以,也就没什么好争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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